解除婚姻关系并非所有情况均要求双方达成共识不可为,事实上,离婚的途径可分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方法。
然而,对于协议离婚而言,只有当双方同时同意解除婚姻关系时方可申请并完成相关手续。
不过,在涉及到诉讼离婚的过程中,并不需要双方均表示同意。
只要任何一方产生了离婚的意愿,即可向相关的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请求。
若经由法院认定夫妻之间确实存在情感裂痕且已无法挽回,即便对方持有异议,亦可实现离婚的目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全文45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