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方是不需要公示拆迁许可证对的,但是需要向被征收人公示房屋征收决定。
一、政府拆迁企业赔偿标准
政府拆迁企业赔偿标准:收土地的补偿是根据土地的用途补偿的,具体标准由省政府制定区片综合价。企业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是停产停业损失、拆迁补偿费用、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说明。
二、拆迁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
3、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4、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贴和奖励。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
三、房屋拆迁的评估程序是什么样的?
房屋拆迁评估程序是先由评估机构进行实地勘察,做好查勘记录,然后由评估机构根据市场价格提供初步评估结果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再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最后由征收部门将评估结果交被征收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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