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不予变更强制措施的规定。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规定: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3日以内作出决定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注册资本变更理由有哪些
1、以下情况可以造成注册资本的变化,使注册资本变更。增加注册资本的,有股东增加,公司配股,企业经营需要,有些资质条件需要,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东减少,公司亏损,企业经营需要。
2、减少注册资本常见的原因有:
(1)、因国家宏观政策调整(或产业结构调整),本企业发展受到较大影响,投资方资金周转发生困难;
(2)、因国家土地政策调整,本企业原计划购入的土地难以实现;
(3)、因当前的经济政策趋紧,股东注册资金难以到位注册资本是和有限责任对应的,注册资本是多大,公司所负责的责任就是多大。而且有些经营范围需要一定的注册资金。
(4)、注册资金大的话,更能够得到客户的信任,因为负的有限责任大。相反,如果公司的注册资本小的话,操作起来就比较方便,比如年检的话,注册资内本小很容易过关。
对于税务和工商,注册资本小的容话,不容易引起注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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