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告住所地法院的管辖范围涉及哪些民事案件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上述四类情形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法院管辖权异议最新规定是什么
新民诉法对管辖权异议规定的内容包括:
1.既提起管辖权异议又应诉答辩的;
2.级别管辖异议案件的审查;
3.在关于级别管辖异议案件审查程序中应注意相关问题。
既提起管辖权异议又应诉答辩的。无论是有独立请求权或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均无权提起管辖权异议,默示协议管辖主要适用于原、被告间。实践中被告收到法院转交的起诉状后,一方面提起管辖权异议,一方面又对案件实体问题进行答辩的情形也较为常见。
三、法院管辖权移交一般需要多久
法院案件转移到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需要一天时间。法律只规定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有管辖权的法院自收到移送的案件之日开始计算审理期限。法律没有规定移送的期限。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就管辖权转移的实质而言,是对级别管辖的一种变通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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