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买卖合同质量纠纷,应把握:质量瑕疵是在标的物风险转移前存在还是转移后存在,责任承担不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是否知道瑕疵存在;买受人是否及时检验并将质量瑕疵于约定或法定期间内通知出卖人。调解的方式包括:对标的物进行修理;对标的物进行更换;进行退货;要求减少价金;要求支付违约金;进行赔偿损失。调解合同价款纠纷的方式包括:由买受人支付价款或报酬;由买受人支付违约金;未约定违约金的,调解由买受人赔偿出卖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当然还有许多种买卖合同纠纷形式及调解方式,在此不再赘述,但应强调以下原则:应提高时间效率,以促进合作为基础,抓住主要利益点,必要时可以采取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等方式,促使一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一、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可以参考以下内容: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此外,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二、买卖合同买受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1、支付价款。价款是买受人获取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对价。依合同的约定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是买受人的主要义务。
2、受领标的物。对于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及其有关权利和凭证,买受人有及时受领义务。
3、对标的物检查通知的义务。买受人受领标的物后,应当在当事人约定或法定期限内,依通常程序尽快检查标的物。若发现应由出卖人负担保责任的瑕疵时,应妥善保管标的物并将其瑕疵立即通知出卖人。
全文68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