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规定校园欺凌触犯刑法吗?
校园欺凌有可能触犯《刑法》,满16周岁也具有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实施校园欺凌造成受害人轻伤的,涉嫌故意伤害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校园欺凌涉嫌犯罪监护人主动赔偿可以撤案吗?
监护人主动赔偿也不可以撤案,除非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才会撤案: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校园欺凌涉嫌犯罪是否可以逮捕嫌疑人?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逮捕嫌疑人: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四、校园欺凌涉嫌犯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一)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五、校园欺凌涉嫌犯罪法院可以公开审理吗?
一般情况下不会公开审理,刑事案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不能公开审理: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3、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总之,校园欺凌是可能触犯《刑法》的,就算不满16周岁,如果校园欺凌的手段特别残忍,造成受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只要年满14周岁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发现孩子遭受到校园欺凌后,是可以到公安机关报警的,民事赔偿的部分可以要求当事人的监护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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