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小姐发生关系完事小姐报警了说我强奸她了怎么办
关于性侵案件中的强奸罪行,国家相关执法机构必须竭尽全力收集并呈交足以证实原告受害者所控诉罪名成立的充足证据,若未能达成此项要求,便不能断言被告方罪犯的侵害事实已经发生;而在此过程中,若原告方当事人蓄意制造虚假陈述以污蔑、诋毁被告人,那么对方反倒可能涉嫌触犯诬告罪。
至于判别何种情况下可能构成诬告罪,则需要关注是否存在明确的主观故意,也即所谓的诽谤意图——为了使被告人受到应有的惩罚,而故意编造、传播虚假事实对其进行指责。
一旦证实存在这种恶意行为,被告人有权对其发起控告追究;而倘若不存在上述主观故意,只是由于错误理解或误解而导致的误告事件,那么在最终确认真正事实真相且被告人得以清白之后,可以向对方提出合理的民事索赔请求。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强奸幼童没有证据怎么办
对于那些曾经在童年时期遭遇过侵犯而又缺乏确凿证据的个体而言,他们可以尝试去寻找和积累相关证据以作为补充证明。
例如:与施暴者之间的电话录音或者录像资料,亦或是寻求相关证人的出庭证明等举措都有助于完善证据链条。
众所周知,证据乃是进行事实认定的关键要素,若缺乏充分的证据支撑,即便向法院提起诉讼,结果很可能仍然无法得到肯定性的支持。
倘若你曾在幼时遭受过性侵,那么就应该把重点放在搜集和掌握相关证据上。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未成年人在受到性侵害后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限是从其成年(即十八周岁)当天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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