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一、入股涉黄场所什么罪
入股涉黄场所什么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
1、股东知情场所涉黄,或参与现场管理的,会以组织卖淫罪被处理处罚;
2、股东知情场所涉黄,并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股东知情场所涉黄,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有证据表明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当事人不涉及任何罪行。
一、涉嫌组织卖淫批捕之后会受到以下处罚:
1、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组织卖淫罪立案追诉的情形有以下:
1、容留、引诱或介绍2人以上,从事卖淫活动的;
2、容留、引诱、介绍未满18周岁但已满14周的未成年人,从事卖淫的行为;
3、被引诱、容留或者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淋病梅毒等严重性病的;
4、其他引诱、容留或介绍卖淫的行为。
总之,行为人采用容留、引诱、强迫等方式组织实施卖淫,应该予以追究刑事责任。组织卖淫罪的犯罪人员作为卖淫团伙的组织者,其所犯的罪在刑法中对其处罚的程度是十分严重的,是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不能够取保候审。
二、中国刑法引诱卖淫罪怎么立案?
中国刑法引诱卖淫罪存在以下情形应当立案:
1、引诱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2、引诱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3、被引诱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4、其他引诱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三、容留卖罪量刑标准
引诱他人卖淫的;容留、介绍二人以上卖淫的;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一年内曾因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被行政处罚,又实施容留、介绍卖淫行为的;非法获利人民币一万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全文91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