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从合肥市房管局获悉,3月起,合肥市房产局将在合肥全市范围内(不含四县一市)开展为期2个月的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重点打击七类房地产开发违法违规行为。
包括:未取得预售许可违规收取定(订)金、预收款,预售资金未进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未按规定进行销售现场信息公示,公示栏、公示簿、购房提示、备案合同等房地产开发项目信息公示不规范或未公示的;擅自改变商品房规划性质对外销售,将规划用途为酒店的项目分割销售、将规划用途为商业设施的项目划线分割销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存在哄抬房价、捂盘惜售行为的;违反物业管理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存在只售不租行为的;中介代理机构未取得营业执照、未履行备案手续、违规代理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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