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港公开募捐资格审核受理条件有哪些
材料齐全:
1.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申请书
2.财务审计报告书
3.理事会会议纪要
4.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申领表
二、贵港公开募捐资格审核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二十二条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慈善组织符合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条件的,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2、《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法对其登记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和公开募捐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公开募捐的有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3、《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
第八条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三、贵港公开募捐资格审核办理地点
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969号万豪景苑2楼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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