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路交通事故人体伤残标准分为那些
1、道路交通事故人体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具体的等级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二、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有哪些
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有:
1、残疾赔偿和死亡赔偿按交通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20倍计算;
2、医疗费用按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计算;
3、误工费按收入水平和误工时间计算。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原则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有下列原则:
1.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
2.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
3.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
4.综合评定。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评定依据的,评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结合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为辅,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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