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是卖方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买方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1、买卖合同为有偿合同;
2、买卖合同为双务合同,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都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3、买卖合同为承诺合同,买卖合同可以自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成立,不以一方交付的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求;
4、买卖合同一般为非合同,一般情况下,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买卖合同的生效不需要有一定的形式;
5、买卖合同是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同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指什么
实践中,一些涉及房地产的合同纠纷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政策性住房买卖合同纠纷等。双方的纠纷不仅涉及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还涉及地方土地承包经营政策和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属于房地产所在地法院的专属管辖。有利于统一判断标准,配合法院工作地方政府处理此类案件引发的群体纠纷。再如建筑合同纠纷,往往涉及工程造价评估、质量鉴定、留置权优先受偿、执行拍卖等,由建筑所在地法院管辖,有利于案件的审理和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九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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