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二手房交易详细流程以及相关信息
须知(四)
卖方房屋原有贷款未还清,买方一次性付款的交易流程
一、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购房意向,并确定房屋成交价格。
二、卖方到二手房交易服务中心贷款柜台递交贷款申请资料,如果是通过中介公司代办的可由中介公司递交申请资料。
申请贷款资料如下: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复印件。
2、原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还款明细、剩余还款金额复印件。
3、产权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各一式两份。
三、由担保公司和贷款银行审批卖方资料,审批包括:上门评估、上门调查、信用记录的调查。
四、通过审核后,贷款银行预约借款人面签借款合同,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并做委托公证书。
五、担保公司等贷款银行放款后,陪同借款人去原贷款银行还款,领证,撤销抵押等手续。
六、撤销抵押手续完成后,担保公司预约买卖双方到二手房交易服务中心二楼担保公司网上签约处签订房屋买卖电子合同。
注意事项:
1、认真填写《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信息登记确认表
2、带上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资料
七、买方将购房款存入资金监管专户内(在二手房交易服务中心二楼签订的合同,直接在监管银行存款;如果是通过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可以到二手房交易服务中心监管银行存款,也可以在市内任何一家银行通过转账方式存入资金监管账户)。
八、买卖双方查询购房款到账后,到二手房交易服务中心的三楼政务大厅办理产权转移登记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税费,领取《佛山市房屋产权登记收件领证凭据。
注意事项:
1、查询到账方式:
①凭电子合同号KFXXXXXXX直接到监管银行大堂经理处查询;
②监管银行的短信通知。
2、产权转移登记及抵押税费收取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收取。
3、通过转账支付的,仔细填写清楚监管银行账户名称和账号,以及填写清楚买卖合同号:KFXXXXXXX。
九、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房屋转移登记手续,买方凭《佛山市房屋产权登记收件领证凭据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十、交易完成后,监管银行凭划转资金指令将监管资金划转至卖方指定账户。并由担保公司为卖方做提前还款手续,将贷款银行的临时借款归还。
说明:买卖双方协商已由买方出资金向银行提前还清了原贷款,而买方一次性付款的,买卖双方可凭原贷款银行的提前还款凭证签订网上房屋买卖电子合同,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个人自行提前还款的部分资金安全和产生的经济纠纷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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