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征收给返还地吗
时间:2023-04-24 08:10:51 23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高速公路征收给返还地吗

一般情况下,只要是征收了农民的集体土地都会有相应的返还地。如果是私人所有的土地被征收到了,那么可以自己与村集体协商处理。所谓返回地,指政府依法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后,按征收土地面积的一定比例返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国有土地。也就是说,返回地是国家返回给村里的,由村里根据实际情况分配给农民,目的是为了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有些人就把它卖掉。一开始只是在村子内部买卖。但由于这些返回地多数处在城乡接合部,经济价值和增值空间大,一些村民就把土地分配计划使用证拿到房屋介绍所出售。

二、《土地管理法》对土地变更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三、征收的补偿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随着我国对于落后地区特别是农村的不断开发以及建设,很多地区都有相应的交通线路进行联通这也使得许多贫困地区依靠交通网络纷纷摆脱了贫困现状,但是在进行征收土地的时候需要合理合法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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