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案件分两个罪名,两项罪名除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外,数罪并罚中低于总刑、高于最高刑的酌情执行:1、但最高控制不得超过三年,最高拘役不得超过一年,总刑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有期徒刑不得超过二十年;2、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有判决宣告前尚未判决的其他犯罪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犯罪作出判决,并依照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3、被执行的刑罚应当计入新判决的刑期。
共同犯罪合法一定要是一个罪名?
共同犯罪的罪名可以是不一样的。首先共同犯罪是指由两个以上的犯罪分子共同实施罪行为的犯罪形态,而共同实施的犯罪不一定是同一性质的犯罪,犯罪是有转化的。
因此共同犯罪不一定就形成共同的罪名,在实施共同犯罪活动中,犯罪行为是会进行转化的,实施犯罪行为的人犯罪情节严重,罪名进行转化的,就会形成不同的犯罪罪名。
一般想构成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两个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
2、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3、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4、必须有共同的犯罪客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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