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孩子给男方 女方要给抚养费嘛
1、判决离婚孩子给男方,女方要给抚养费的。
2、支付的标准是: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4、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5、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二、子女抚养费可以由一方全部负担吗
1、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2、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女方需要给抚养费吗
女方是否要支付抚养费,关键是要看女方是否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具体内容如下:
1、如果女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就不需要支付抚养费;
2、但如果女方丧失了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女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
3、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
4、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
孩子的抚养权包含的权利如下:
1、抚养权可以与孩子共同居住权;
2、抚养权包含了第一监护权的内容;
4、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可以掌握对方探望权;
5、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在财产分割时具有一定的优势;
6、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培养出更加深厚的母爱或父爱。
四、女方要给抚养费吗?
女方要给抚养费。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女方是要给抚养费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五、女方要给抚养费吗
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是要给抚养费的,但是男方经济条件可以的情况下女方有权不给抚养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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