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赣州市失业补助金停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
第三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二、赣州市失业补助金申领受理条件有哪些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已参加失业保险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二、赣州市失业补助金停发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个人失业保险业务办理申请表
3.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出具单位的《就业参保证明》
4.应征服兵役的提供入伍表
5.失业人员已办理退休的提供《职工基本养老金核定表》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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