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济南市人才引进政策
时间:2023-06-30 22:42:48 22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根据2020年山东济南市引进优秀人才公告,济南市事业单位计划引进优秀人才294名,分别在市属及区县属事业单位工作。规定招收范围为2020年QS排名前200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对博士研究生的高校范围没有做严格要求。符合要求的本硕博学生,可以在6月9日到6月11日登录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报名。之后通过资格复审、面试、面谈、考察、体检,最后引进。具体要求,看参考下列法律依据。

济南人才引进政策补贴

补贴标准。各类人才按以下标准享受购房补贴:

(一)A类人才(含在我市承担国家(国际)重大战略项目的特殊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B类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为购房金额的50%,最高100万元C类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为购房金额的50%,最高70万元D类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为购房金额的50%,最高40万元。申请人享受购房补贴标准,应当按照购房时的人才分类认定结果确定。购房补贴分3年发放,核准首年发放核准总额的40%,第2年、第3年分别发放核准总额的30%。(二)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额度分别为15万、10万。五、资金来源。D类及以上人才的购房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的购房补贴资金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各按照50%比例承担。

2020山东济南市引进优秀人才公告

按照市委关于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精神和市委组织部《加快推进“新时代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要求,为加快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今年,济南市继续面向社会引进优秀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数量及范围

全市事业单位共计划引进优秀人才294名,其中,市属事业单位134名,区县属事业单位160名。

博士研究生高校范围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和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高校范围为国内重点高校和国(境)外2020年QS排名前200高校。有关高校的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具体岗位计划、符合条件的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3.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5.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26周岁以下(199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不含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大学学制5年及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6.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推迟发放,经学校出具证明后,可待取得学历学位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三、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9日9:00至6月11日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jnhrss.jinan.gov.cn/)、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rsks.jnhrss.jinan.gov.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引进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6月9日9:00至6月12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4)打印相关材料。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打印自动生成的《2020年济南市面向社会引进优秀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打印材料在资格复审时使用。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人员所在单位。

报名结束后,除博士研究生岗位外,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1:2的,相应取消或核减引进计划。

四、资格复审

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优秀人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五、面谈、面试

1.面谈。计划引进人数与资格复审通过人数比例高于1:5的,根据单位实际,可组织面谈,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谈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博士研究生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仪容仪表、专业素养、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能力素质。对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可增加专业测试,具体内容和形式由引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确定。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在面试结束后公布。除博士研究生岗位外,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面谈、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计划1:1.5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

引才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除特殊情况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放弃的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引进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在市、区县及招聘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引进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协议签订、聘用等有关手续。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引进人员在济南市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因工作需要可在济南市范围内有序流动。

九、管理使用

1.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后,由市、区县统一安排使用:

(1)先安排到乡镇(街道)或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实践锻炼,时间一般为1年。

(2)实践锻炼期满,根据本人意愿和表现情况,可返回聘用单位工作,也可根据区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留在区县事业单位任职,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安排副科级岗位,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安排正科级岗位。对任职满1年、表现优秀的,可按照有关政策调任到公务员岗位。

2.引进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工作。

十、政策措施

1.政策待遇。由用人单位提出聘任意见,聘任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正科级或副科级工资待遇;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评聘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2.引进人才落户。人才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济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设立家庭户落户;在济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单位集体户落户,亦可在济南市人才集体户落户。

3.生活补贴。在济南行政区域内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毕业一年内申请办理“泉城人才交通卡”,3年内在济免费乘公交地铁。市属及各区县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可申领每月1500元的租房和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6个月。

4.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市属及各区县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15万元。

5.配偶安置。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原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同级组织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

6.子女入学。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未成年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同级教育部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予以落实。

十一、其他

本次引进人才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用人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各岗位表咨询电话栏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1—82568270

报考市属事业单位政策咨询电话:0531-66605939

报考各区县属事业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历下区:0531-88152329

市中区:0531-82078126

槐荫区:0531-87955175

天桥区:0531-85872687

历城区:0531-88115034

长清区:0531-87222430

章丘区:0531-83212220

济阳区:0531-84238960

莱芜区:0531-76111638

钢城区:0531-75873011

平阴县:0531-87885887

商河县:0531-84880162

南部山区:0531-88112729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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