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累加的。多次挪用公款不还,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实际数额认定。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挪用公款罪数额标准是什么
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从事营利性活动或者一定时期内不返还的罪行。根据我国刑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挪用公款罪根据挪用公款的数额大小以及情节严重程度分为“数额较大”“情节严重”“数额巨大”三个维度进行判刑,分别被处以刑期不同的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为五万元以上且同时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具有刑法规定的严重情节的将被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且不退还的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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