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适合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例,相关司法机构在案件受理后,须确保在二十日内完成审判工作;然而若该案可能导致被告人被处以最高达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那么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审理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全文31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