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民事纠纷案件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起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民事权利受到侵犯时起计算。但是,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如果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情况决定延长。
民事纠纷案件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起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民事权利受到侵犯时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3. 【权益维护】超过20年诉讼时效,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20年,人民法院将不再受理。
然而,如果符合一定条件,权利人仍然可以起诉。例如,有证据证明对方在起诉时存在过错,或者对方在起诉后丧失了诉讼时效期间等等。此外,权利人起诉时没有提出解除诉讼时效事由或者没有提出中止诉讼时效事由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因此,如果权利人超过20年诉讼时效,需要先了解是否符合上述条件。如果符合,权利人可以起诉。如果不符合,权利人需要考虑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民事纠纷案件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起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民事权利受到侵犯时起计算。但是,如果超过二十年的话,人民法院将不再受理。但如果符合一定条件,权利人仍然可以起诉。因此,权利人需要了解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并在符合条件时及时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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