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年男子嗜酒如命,一餐不饮酒便受不了。早餐佐酒后驾车上路,在途中与人发生冲突。经南靖县检察院提起公诉,11月23日,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对郭某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币2000元。
今年5月19日,郭某如往常一样到家附近的扁食店吃早餐,还不忘喝了一瓶二锅头。喝完酒后,郭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准备回家,谁知在回家途中遇上了之前与他发生过土地纠纷的邻居张某,郭某停下摩托车与张某争吵起来,并动手打了张某。
张某被打后拨打电话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郭某身上散发着一股浓浓的酒气,便将郭某带至派出所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
经检测,郭某呼气中酒精含量为242mg/100ml,已经达到了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在接受讯问时,郭某还告诉案件经办人,他一日三餐都要喝酒,不喝酒就觉得浑身难受。
全文33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