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的生育保险并未连续交纳足额一年时间,那么将无法申请生育保险的相关费用报销。
在此情况下,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几个重要条件,方有资格领取生育保险金:
1.在职员工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社保投保及缴费,且在生育期间累积缴纳生育保险费达到至少12个月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生育当月以及后续补充缴纳的生育保险费月份均不得计入在内。
2.在符合国家法定标准设立妇产科诊疗项目的医疗机构内分娩、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符合国家、省级以及市级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4.待遇申领时效性要求:
自生育之日的次月15日开始,方可受理申领事宜。
如逾期超过6个月仍未及时申领,则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予以受理。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全文45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