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通常由三部分组成:标题、正文和签名。
1、标题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字体略大,有两种写标题的方法,一是直接由文种名组成。二是写上收据或收据字样;
2、收到的钱物数量、物品种类、规格等情况应写在正文正文中;
3、签字签字一般要求写上物的个人或单位名称,签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加盖公章。
收据书写的基本要求是哪三部分组成
收据书写的基本要求是完整的收据,通常由标题、正文和签名三部分组成。标题: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字体稍大。正文一般要写下以下内容,即收到的钱物数量、类型、规格、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等。签字一般要求写上个人或单位的名字,签字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加盖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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