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属于登记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房子。此种情况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未登记一方可以请求分割此房产。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子。毫无疑问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财产分割的原则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割。
婚前共同买房离婚后如何分割
婚前共同买房离婚后按下述方式分割: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房,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个人财产;
2、如果产权证书以一方名义登记,但配偶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也共同出资,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书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偿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3、如果配偶同时有证据证明,婚前出资是基于双方同意购买的房屋为共同所有。虽然该财产以一方名义登记,但仍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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