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若汽车超载,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支付理赔金。而对于商业险的保险公司来说,其是否予以理赔需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来决定。超载本身并非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合法理由。只有当满足以下几个特定情况时,保险公司方有权拒绝进行赔偿:
(一)驾驶员尚未取得驾驶资格或处于醉酒状态下驾驶车辆的;
(三)被保险人有故意行为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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