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集体户口辞职后怎么办
1、首先要关注原先单位的合同要求等,如果单位在和各人签订劳务合同中明确要求年限和违约金的话,想起前次只可能需要交付违约金。但是现在根据劳动法对个人的保护,交付违约金的单位也不多,但是如果原单位要求则需要交纳。
2、如果要是只辞职不换城市,这个最简单,只需要您单位辞职后前往下一家单位,而且单位同时也有集体户口,直接在人才交流中心转入现单位即可。如果要是现单位不接收集体户口,则可以向原单位要求开具迁出证明信,在人才交流中心由个人缴纳管理费用,即可一直托管自己的户口和档案。
如果是辞职后想换城市,要将单位的集体户口迁出成为个人保管,由于户籍联网的一定局限性,可以先由个人委托人才交流中心保管,在异地工作后,如新用人单位能够保管集体户口的话,则可以办理户口的迁出和迁入,如果不行,则要向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申请保管个人户口和档案,这样才能实现辞职后新单位为个人缴纳各种保险和福利。
如果是回原籍工作,这个需要个人向原单位申请取出自己的集体户口卡与集体户口的封面复印件,并取出自己家的户口本,带着身份证和直系亲属的身份证,直接在原籍公安机关办理便能解决自己的户口转入问题,如果是亲戚家转入,则需要提供个人转入户口申请书和亲属同意书,才能转入户口。
根据市公安局《办理迁出登记》办理户口迁往市外登记须出具下列证件证明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招生、毕业分配的须持招生、毕业分配证明。(二)参军的须持《入伍通知书》或军事院校录取通知书。(三)出国(出境)定居的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批准赴港澳地区定居注销户口通知单》、《批准赴台湾地区定居注销户口通知单》或家属书面注销户口申请;已在国(境)外定居的,提供本人在国(境)外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申请。(四)失踪6个月以上注销户口须持法院(宣告失踪)裁定或派出所报走失登记及亲属书面申请。(五)其他原因迁往市外的须持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上述人员迁出或注销户口,还需提供迁出或注销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北京集体户口落户政策
1、北京集体户口就是北京户口的一种。集体户口分为三类校集体:学户口、驻京办事处集体户口、工作单位集体户口。学校和驻京办事处的集体户口是临时户口。个人户口、工作单位集体户口都是正式户口。
2、有些人是北京集体户口,因考虑到结婚生子的需求,现打算让集体户口落户到个人户口。买房能够落户北京,但是有一些房子的性质,买了房也不能办理落户。如果父母落户了北京,他们下一代的落户是随父母户口的,所以需要单位开接收证明,这个证明不占用单位的户口指标,可是北京市只规定了女方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男方单位如果不想接受是可以不接受这个孩子的。所以需要去和单位协商。对于买房类型的问题,其实购买北京的商品房,已购公房,回迁房,央产房,满五年经济适用房都可以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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