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的。有限责任公司在强调资本合作的同时,更注重人的合作。隐名股东的明显名称,在一定程度上是新增股东,类似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此时,未经其他股东同意,成为公司重要股东的目的无法实现。其他股东知道隐名股东的存在,但在合理期限内未表示异议的,视为确认;隐名股东实际行使权利,其他股东未提出异议的,也视为确认。隐名股东对公司的投资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如法律、法规对投资主体的限制性规定,公务员禁止经营的规定,笔者认为,对这种情况应持宽容态度:公司成立之初不允许投资主体,法律、行政法规不再禁止投资主体的,公司和其他股东(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支持隐名股东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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