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解决征地补偿纠纷
(一)补偿标准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二)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三)征地信息公开纠纷,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按照规定,开荒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农民只能取得土地承包权。征地补偿款中的土地补偿款应该归村集体所有,涉及到的青苗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开荒地承包农民所有。这就是开荒地征地补偿款分配原则。如果农民因为征地补偿和政府部门发生纠纷,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二、农村征地补偿纠纷诉状
原告:xxx,女,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xx县xx镇xxx社区xx组村民,身份证号码xx,联系电话xx。
被告:xx县xx镇xxxx社区xx组。
诉讼代表人:吴xx,该组组长,联系电话xx。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支付给原告XX广场征地补偿款1万元整;
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xxx年xx县城xxx村xxx组(现为xx组)成员的户口成建制转为非农业户口(农转非),按当时的政策,原xxx三组的土地收归国有,列为城镇建设用地,但当时未进行补偿。直至20xx年12月12日xx县xx镇原xx三组与xx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签订了《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书》及《征收土地补充协议》,被告城关镇xxx社区xx组(原南门村三组)才获得了明珠广场项目土地补偿费1155670元。
20xx年8月11日被告xx县城关镇xxx社区xx组确定了《原xx村xxx一组xxxx征地补偿款进行分配的方案》,该方案确定按人头每人分配1万元。原告系xx镇原xxxx组1992年成建制农转非的在册人员,理应依法享有明珠广场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权。xx后于20xx年6月逝世,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其配偶和五个子女,其配偶和五个子女均一致同意由原告一人享有对xx应分得明珠广场土地补偿费的继承权。
然而,在被告的《分配方案》中却根本未考虑这一问题。20xx年11月3日,被告村民小组组长在《分配方案》中注明,暂留出部分款项到四方井社区,未列入分配的人员向法院起诉后按法院判决执行。综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具状起诉,望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判如所请。此致xx县人民法院具状人:xxxxx年xx月xx日
三、征地补偿纠纷可以起诉到法院吗
人民法院可以作为行政案件受理,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受理。
第二,对于村民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就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发生争议的,如果仅就农村土地上的青苗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第三,土地征收费用直接发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被征收人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补偿费用发放引起诉讼,人民法院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受理,被征收人起诉征吸机关要求支付安置补助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费用是指承包经营的土地,被国家依法程序征收,国家依照法律规定给予失地者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及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金等费用。土地征收费用分配纠纷,是土地纠纷最受农民关注的案件,在适用法律程序时要加以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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