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的赔偿应当考虑的因素包括哪些内容
医疗事故的赔偿应当考虑的因素包括的内容如下: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主观上存在过失,实施了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的行为;
2.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
3.医务人员的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过错的界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疗事故跟医疗过失一样吗
医疗事故跟医疗过失不一样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上的区别。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过失是指在医疗事故以外,由于医院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伤害。
2.医疗事故与医疗过失在适用法律上存在差异。
3.法律依据不同。
4.鉴定程序、结论不同。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三、民法典规定的医疗事故纠纷诉讼时效是多长
民法典规定的医疗事故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这里的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遭遇医疗事故的时候开始算起。超过三年当事人提出诉讼的,义务人可以提出抗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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