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吗: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但在某些条件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受到一定的影响,并且承租人在行使优先购买权时应当在一定期限内行驶。如出租人已经通知了承租人,承租人在15日内可以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承租人应该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
承租人若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必须有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否则承租人将无法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是,若出租人将房屋出售给配偶、父母、子女等亲属的话,承租人也无法主张优先购买权。
其次,承租人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若出租人在出售之前已经通知了承租人,那么承租人必须在接到通知的15天之内行使优先购买权。若出租人决定拍卖房产并已经通知了承租人,承租人需在接到通知的5天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三,承租人只能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所谓的“同等条件”就是指,承租人购房的条件与第三人购房的条件是相同的,不论是在房价、支付方式还是其他方面,承租人都不会以优于第三人的购买条件买下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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