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概念上的区别是什么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概念上的区别是:
抵押人是指为担保自己或他人履行债务,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得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
两者的区别还在于:
1.权利不同。抵押权人对抵押权有处分权,抵押人有孳息收取权;
2.义务不同。抵押人的行为可能使抵押财产毁损或价值减少,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二、抵押权人如何实现抵押权
抵押权可以通过将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的方式来实现。但是抵押权人要实现其抵押权的前提,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1.协议折价是指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商订立债权人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协议,以实现抵押权的方法,性质上属于代物清偿,即以转移抵押物所有权的形式代替债务的清偿。
2.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3.变卖是指以拍卖以外的方式将抵押物出卖的形式。
三、抵押权人死亡怎么办
抵押权人死亡的,如果主债权没有消灭,则抵押权也没有消灭,不能解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的,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自己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n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全文83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