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后女方没上班,男方还贷款,算共同还款吗
从法理角度而言,只需证实在婚姻存续期间支付贷款的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可作为判定共同偿还债务的依据。
在婚后由夫妇双方进行的贷款偿还并不需要刻意去证明,只要婚姻关系持续存在,那么他们在购买房屋时所承担的抵押贷款部分本身就被视为了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婚后的贷款偿还情况,如果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表明单方面用其个人财产进行偿还行为,那么法律将优先认定为夫妇双方共同承担了这笔债务,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配偶中的哪一位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之内,因此婚后用于偿还贷款及其产生的增值部分自然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前财产婚后一起还贷款离婚怎么分
若在离婚之际,关于不动产之分割无法通过协商取得共识,那么司法机构有权依职权判定该不动产归属权登记者一方。
当双方携手步入婚姻殿堂并共同偿还贷款时所支付的全部款项以及这些款项所带来的相应资产升值部分,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将由不动产归属权登记者对另一方进行相应补偿。
在离婚之后,房屋所有权仍然属于归属权登记者。
归属权登记者需要向另一方支付两类补偿:一是双方在婚姻关系延续期间共同承担的贷款费用;二是相应资产的增值部分。
只要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便属于夫妻的共有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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