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对人类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互联网经济正在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而网络贷款是新兴的贷款方式,对解决居民融资问题有一定的帮助,网络借款是不是属于诈骗,要依据网络借款行为是否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而定,如果不构成的,不属于诈骗。
一、网贷欠了一万多需要如何解决
如果网上贷款欠了1万多元,需要尽快偿还。如果没有偿还能力,可以与贷款机构协商,延长还款期限或分期偿还,可能承担逾期费用。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贷款。贷款期限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敦促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网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商业网络借贷,P2P网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
二、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违法性。网络著作权的存在是网络著作权违法行为发生的前提。一般来说确认网络著作权的存在是指确认权利人对互联网上正在进行传播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违法性是侵权行为承担法律上所规定的民事责任的必要构成要件,行为人一般就对自己所作的网络著作权的违法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除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损害事实。损害事实的存在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必要条件之一。不论是以过错责任原则为规则要件,还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为规则要件,都以损害事实的存在为构成要件。
作为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之一,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损害事实应具有以下特征:
首先,损害事实是侵害合法网络著作权的结果。
其次,网络著作权侵权所致损害有可补救性。
第三,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损害事实具有客观真实性。
第四,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损害事实具有确定性和不确定性。
(三)侵犯网络著作权的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间的因果关系。侵权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它的前因后果的必然联系,具有复杂性,客观性和周期性。
(四)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归责原则。所谓归责原则即确定责任归属必须依据的法律准则。对于网络著作权的归责原则有两种观点:
1、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我国民法典对侵权行为规则原则的一般性选择,除了六种特殊侵权行为外,其他侵权行为都采用过错责任原则。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作为侵权行为的一种,理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著作权侵权责任的承担应以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为先决条件;
如果对适用网络信息等网络著作权加以严格限制,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势必会阻碍网络信息的传播行为,对于我国正在迅速成长的网络信息传播产业起到负面作用。
2、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不影响其责任的认定。法院处理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只需审查损害后果是否由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造成。
因为网络著作权是一种无形财产,不能采取像有形财产那样以占有或登记的方式达到公示效果并积极排除第三人的侵扰,只能在侵权行为发生后,以被动的方式加以保护。
由于网络著作权保护的被动性及时间地域的限制,使得其很容易被侵害并且手段隐蔽。在这种情况下,连确定侵害主体都困难,更难说行为人的主观过错的确定了。
三、借钱去赌是否算诈骗
如果只是单纯的借钱去赌博那么就不算诈骗。诈骗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若只是以其他名义借钱实则去赌博或者借钱之后产生了赌博的意图,均不构成非法占有,不属于诈骗。
如果明知对方用于赌博,而提供借款的,属于向赌博人员提供资金,该债务属于非法债务,不会获得法律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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