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户
二、办理材料
暂无
三、办理流程
制定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政策和工作方案,组织乡镇、村登记工作人员开展政策、技术培训——对乡镇、村的具体登记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受理乡镇上报登记材料,填制并打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薄和证书——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报政府盖章,指导乡镇、村按程序向农户发放证书,并做好证书发放后的使用管理工作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3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静海区农委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2003年农业部令第33号)第四条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jhqzwf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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