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
抗辩权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抗辩权
抗辩权是义务人在相对人请求给付时,拒绝履行的权利。是针对请求权的。抗辩权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永久抗辩权,是在相对人请求给付时,永久拒绝履行的权利,如因诉讼时效完成而拒绝履行债务。一时抗辩权,是在相对人请求给付时,暂时拒绝履行的权利。
二、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什么
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如下:
1、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互负债务,双方债务有对价关系;
2、债务同时到期,可以同时履行,双方的平等支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
3、当事人一方的履行不符合约定,即履行有缺陷的另一方可以对履行有缺陷的部分行使抗辩权。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同。
三、自然债务的永久抗辩权是什么
自然债务的永久抗辩权又叫消灭抗辩权、毁灭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永远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的效力。
在诉讼上表现为可使原告的起诉受到驳回的判决,比如时效完成抗辩权。
权利人在法定时效期限内不向义务人积极主张其债权,时效期限届满,即不能再请求强制义务人履行债务;
如果权利人提出该请求,则债务人即享有时效完成抗辩权,拒绝权利人的请求,此时权利人虽然仍有债权请求;
但是义务人可以永远地反复地行使抗辩权,而使权利人的债权无法通过行使请求权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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