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婆婆买三金离婚归哪方
时间:2024-01-17 08:16:34 44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婚后婆婆买三金离婚归哪方

婚后婆婆买的三金,属于对女方的赠与,应当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由于“结婚三金”一般较为贵重,是介于彩礼和婚前小额赠与之间实物化的礼金,且有专属女方使用的属性,给予女方后就转化成了女方的个人物品。

对于大额的“结婚三金”应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参照彩礼的处理原则,结合“三金”附条件赠与的属性,综合考虑“三金”金额、男女双方经济状况、双方的过错程序、双方是否结婚、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女方是否索要、男方是否主张该权利等个案的具体情况妥善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后买房离婚财产归谁

婚后买房的,该房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也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房子最后归谁,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果无法协商的,则由法院判决。但如果双方对于婚后的财产归属有特殊约定的,则按照双方的约定确定婚后购买的房子属于谁。

还要注意,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或者房子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或出首付购买婚后一方用自己财产还贷,且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该房产在离婚时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自己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三、女方提出离婚女儿归哪方

女儿的抚养权归谁与谁提出的离婚没有关系,这取决于双方的抚养条件以及女儿的年龄。如果女儿在两周岁以上的,则哪一方的抚养条件更好抚养权就会判给哪一方,当然双方也可以自行协商女儿由谁扶养,这种情况法院会强加干涉。

如果女儿不满两周岁的,则一般是由女方来抚养,但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况的,则孩子由男方来抚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n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n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n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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