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买卖纠纷追诉期是多久
房产买卖纠纷追诉期是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房产买卖赔偿标准
房产买卖赔偿标准是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者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损失赔偿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条件有哪些
1.经过了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并且达成了一致的;
2.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合同内容没有违背法律规定或社会公序良俗的。
只有满足以上三项条件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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