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赴台湾就读学士、硕士、博士班并已获得台湾有关招生院校录取的人员。
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2、符合规格的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背景为白色)2张(申请表上贴1张,交1张)。
3、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
4、持有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台湾通行证。
5、委托申请的,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6、交验台湾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台湾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发的“入台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7、提交省台办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1、受理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后,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的制作。
2、申请人已持有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签注的制作。
3、有特殊原因急需赴台湾的申请,按照急事急办的工作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4、因对申请材料有疑问而进行调查的时间不计入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址:各区市的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温馨提示:
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可报考台湾有关高校学士班;户籍或者入学前户籍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6省、市的台湾承认学历的大陆41所高校的应届本科或硕士毕业生,可报考台湾有关招生院校硕士、博士班,详情见:。申请人可自行通过互联网向“台湾联合招生委员会”报名。申请人通过互联网确认录取结果,并向台湾录取院校寄送申请材料,由其代办申请人的台湾“入台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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