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解委托诉讼代理人与法定诉讼代理人的差异
委托诉讼代理人和法定代理人的区别如下:
1.两者之间产生的根据不一样,法定代理人基于法律的规定,是固定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基于委托产生,是不固定的;
2.被代理人的范围不一样,法定代理人中被代理人是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3.代理人的范围不一样,法定代理人是由法律预先规定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范围广泛,如律师、公民;
4.权限范围不一样,法定代理人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不受被代理人意思表示的约束,很多权利可以自己独立行使;委托诉讼代理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由被代理人进行授权,受被代理人的意思约束,若无具体授权,则无请求权、和解权、变更权等实体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二、委托代理人签字有效吗
委托代理人在委托权限内签字是有效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如果没有授权委托书签此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合同追认就属于有效,如果合同未被追认,则属于无效合同,其损失由签订人来承担。
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程序有哪些
当事人委托自己的近亲属、社会团体和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必须首先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之间签订委托合同,委托书必须证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委托书应该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双方签名或者盖章。然后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委托代理即告成立。如果委托人是侨居在外国的中国公民,其授权委托书必须经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馆的,由爱国的华侨团体证明,这是为了保证委托书的真实性,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及诉讼的进行。
当事人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必须到某个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当事人可以指定自己信任的律师,并在其同意后,与其签订委托合同,如果当事人不能指名要求某位律师为自己做诉讼代理人,或者被自己指定的律师未能同意与自己签订委托合同,也可以要求该律师事务所为自己任意指定一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当事人与律师签订委托合同后,要向该律师事务所交纳一定数额的代理费用(具体数额视案情而定)。然后,将双方签名或盖章的委托书交给人民法院审查。
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如果委托二名律师,可以授与他们同样的代理权限,也可以分别授与不同的权限。当事人对委托代理人的授权范围是可以变更的,可以扩大或缩小,代理权变更后,应通知人民法院和对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还可以解除委托,但也应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二节 诉讼代理人 第六十条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