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一审不服的办法是: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民事判决或者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或者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或者十日内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2、当事人应当向原审一审人民法院提交书面上诉状,如果直接向二审法院提交的,二审法院应当将上诉状交给原审法院。
民事案件一审法院开庭后多久宣判
民事案件开庭之后一般是两个月内会出判决书,案件争议大或者影响大的,出判决的时间就会晚一些,当事人可以给法官打电话询问案件进展,传票上有法官联系方式。法律对开庭后多久下判决没有规定,法律只对立案后多久下判决有相关的规定。因此下判决的时间是无法确定的。
《中华人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六条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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