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凡参与社保体系中的员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不幸离世,他们原本缴纳于个人社会养老保险账户当中的个人费用部分及其利息,均将全额退还给已故雇员的指定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者。
然而,这并不包含所在企业所负责支付的那部分费用。如果需要进行该操作,可以凭借已故雇员所在企业开具的正式介绍信,前往当地的社会保障管理局的保险科进行办理手续,以此来领取并退还属于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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