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翁源县人力资源和保障局了解,翁源县按照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工作部署,从今年的1月1日起,再次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元。至此,翁源县已连续6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据翁源县人社局社保股工作人员介绍,本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到120元后,是由各级财政分担,其中央财政分担35元、省财政42.50元、市和县财政分别是21.25元。该县高度重视这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工作,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协同作好配套资金的测算和安排,及时落实应负担的补助资金,并从7月起按新标准发放,1-6月份调整提高的部分于7月底前发放完毕。
县人社局社保股工作人员李-恒说,翁源县自2012年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以来,现在已经过6次基础养老金的上调,由最初的55元提高到现在的120元每人每月,提高了的这部分将于7月底补发,总共有参保群众(60周岁以上老人)52844人。
据了解,翁源县自2012年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实现人群全覆盖,目前全县参保人数13万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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