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盗窃怎么判刑
时间:2023-06-14 08:35:08 17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取保候审期间盗窃

9月26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件,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邹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9月中旬,被告人程某、邹某伙同蒋某(已判刑)、张某(在逃)等人相约到临湘市江南镇、源潭镇盗窃作案3次,共盗得农户范某、戴某、蔡某、叶某分别养殖的黄鳝共计745公斤,价值人民币26820元。被告人程某、邹某与同伙在3次盗窃黄鳝中,一同实施窃取行为。被告人程某分得赃款4800元、邹某分得赃款3800元。2011年6月12日,被告人程某主动向临湘市公安局团山派出所投案。被告人程某、邹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于2012年4月18日晚,又到岳阳市云溪区文桥镇实施入户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程某、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程某、邹某在共同盗窃犯罪中,实施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起了主要作用,系主犯,应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两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入户行窃未遂,应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程某主动投案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邹某在有期徒刑的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邹某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故作出如上判决。

全文58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有期徒刑 最新知识
针对取保候审期间盗窃怎么判刑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取保候审期间盗窃怎么判刑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