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欺诈的辨别技巧
时间:2023-07-01 15:22:48 7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1、以虚构单位或者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书为担保的;3、对方不能履行合同,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引诱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4、在收到对方支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逸的;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财产的。如果对方的行为与上述诈骗行为一致,就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合同篡改是合同欺诈吗

合同篡改是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相关客户单位钱财,所以合同篡改是合同诈骗的一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本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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