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
杨某两年前租了一个底商用于餐饮生意,当时他和房东签署了5年的合约。前段时间,杨某听说该底商要拆迁,可是租期如今才过了两年左右,根据杨某和房东之前的协议,他们只要有一方违约,就要支付对方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于是,杨某找到房东,以房子要拆迁为由,要求房东支付两个月的违约金。但是房东却称,拆迁的事情不是他能左右的,因此他认为这样的情况不算违约,只同意给杨某免去前半个月的租金。然而,杨某觉得这样并不合理,他想咨询律师,据此情况,房东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法律解读】
拆迁确实不是房东能够左右的,但是作为该房的承租方,杨某应享有相应的拆迁利益。
一般房屋需要拆迁,拆迁承办单位不但要和房主达成协议,也要保障承租方的利益。因此该案中,房东仅免去杨某半个月租金是违约的,杨某可以要求房东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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