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撞死人只判三年吗
关于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法律定责问题,并非仅仅限于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入狱。
具体而言,根据现行相关法规,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首先,假如驾驶员在整个事件中完全遵循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但不幸地酿成了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那么驾驶员将无需承担任何刑事责任;其次,若驾驶员在事故中确实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然而仅造成一名人员的死亡且非全责或主责,那么这并不满足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除非该驾驶员存在醉酒驾驶行为,否则也不会构成犯罪;相反,若是驾驶员存在醉酒驾驶的情形,他可能需要面对最高为拘役的刑罚。
再次,如果驾驶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三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并且负事故同等责任或死者为主责方(即使只有一人死亡),那么该驾驶员将构成交通肇事罪。
通常情况下,这种情况下的处罚包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而一旦该驾驶员选择逃跑或者存在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那么等待他的将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后,如果驾驶员因为逃离车祸现场导致其中一人死亡,那么他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撞死人和解后有案底吗
若驾驶者在行车过程中不慎造成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那么其将会被判定为交通肇事罪行,并留下相应的纪录荣誉——即案底。
案底通常是指某位公民曾经触及过违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任何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只要导致了严重的人身伤害、死者的产生,甚至给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那么该行为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
如果在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极其恶劣的情节,那么他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制裁。
如果由于逃逸最终导致他人死亡,那么逃逸者将承受更为严厉的惩罚——处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n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n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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