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数额较大额公私财物是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抢夺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抢夺罪。抢夺罪不会对受害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并且抢夺的行为更多的是以相对隐蔽的、秘密的方式实施的。如果抢夺的数额不大,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定构成犯罪。抢夺罪存在着与抢劫罪之间的转化。如果在抢夺的过程中使用暴力实施或者携带凶器抢夺的,可能会转化为抢劫罪。
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一般的财物,如金钱、物品等,不包括枪支、弹药、公文、证件、印章等特殊物品,否则不构成本罪。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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