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中,首先,犯罪嫌疑人要有公开掠夺他人财产的违法行为,这个行为表现为在财物所有者、保管者面前,趁着他们疏忽大意时,强行将财物占为己有。
接着,犯罪嫌疑人夺取的财产数量必须达到一定程度或多次进行此类行为。
关于“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则会因地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而有所区别。
最后,犯罪嫌疑人的主观心态必须是故意为之,并且其行为的根本目的在于非法占有他人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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