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问题:
萧某、伊某、姚某、邵某、汪某、毛某等男男女女经常玩在一起。一次萧某提议大家到夜总会去喝酒,一伙人喝了很多酒,还有几个人吃了摇头丸,刚开始一对男女开始亲热,随后几个人都搞在了一起。不料此时警方突然临检,随后公安机关对几个人做出了十日拘留和五百元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但几个人都认为只是玩玩,不应受到处罚。那么,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解答:
依照《治安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在这则案件中,萧某等人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的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依照具体情况,给予十日行政拘留和伍佰元罚款是合法的。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
(2)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
(3)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
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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